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决定对上海贝岭科技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
名称:(略)
3.服务地址:(略)
4.服务标准:(略)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投标人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必须直接管理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或委托第三方;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有为非住宅类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略)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略)
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略)
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1.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应提交如下材料:(略)
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略)
收款人账户信息如下:(略)
开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帐 号:(略)
行 号:(略)
注意:(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略)号恒达大厦(略)楼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详细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电子信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