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厂区部分区域光伏发电利用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厂区部分区域光伏发电利用工程已由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关于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厂区部分区域光伏发电利用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节能公司综投〔(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厂区部分区域光伏发电利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略)
2.2标段划分:(略)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略)
2.4标段招标范围:(略)
主要实施内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以下资质证书:(略)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③承装类承装(修、试) 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略)年以来有以下业绩:(略)
①光伏发电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光伏发电规模≥1MWp);
②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③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非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方应符合第3.1(1)、(2)款下①③和(3)、(4)(6)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5)款下①②业绩;
(5)联合体设计方应符合第3.1(1)、(2)款下②和(4)(6)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5)款下③业绩;
(6)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7)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略)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略)年以来有光伏发电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光伏发电规模≥1MWp)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略)年以来有光伏发电工程EPC/B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光伏发电规模≥1MWp)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略)
(1)获取开始时间:(略)
(2)获取截止时间:(略)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4.4本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相关文件(电子版)获取方式:(略)
(1)获取联系人:(略)
(2)联系方式:(略)
(3)电子邮箱:(略)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略)
5.2递交时间:(略)
5.3投标截止时间:(略)
5.4递交方式:(略)
6.开标
6.1开标时间:(略)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略)
8.招标人
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略)
(略).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略)
(略).异议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9月(略)日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