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公告所述的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参加比选;
2、本项目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并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所有下属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4)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保证所提供货物的有效性,其承诺报价和交货期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提供银行回单)。
备注:(略)
五、最高限价
本次货物采购比选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捌佰玖拾元壹角(¥(略).1元),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单项物品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单项物品限高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报价包含本次采购清单所有货物及辅材的制造、包装、运输、税费、售后服务、保修、利润等一切费用。中选方应按照比选人采购订单下达的货物及数量进行供货,比选人根据采购订单据实结算。
六、比选办法:(略)
七、合同方式:(略)
八、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新浦路6号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二楼经营管理事业部。
2、领取时间:(略)(略)年9月4日(略):(略)至(略)年9月7日(略) :(略)。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略)(略)年9月8日8:(略)至9:(略),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略)(略)年9月8日9:(略)。
3、比选地点:漳州市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注:(略)
十、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略).(略)元)。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略)年9月7日(略):(略)前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办公设备、耗材定点采购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
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漳州市芗江云商贸有限公司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胜利路支行 | (略)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备注:(略)
十一、履约担保形式和金额:
(1)履约保证金:(略)
(2)履约担保形式:(略)
(3)缴纳时间:(略)
十二、公示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 (http:(略)
十四、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比选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