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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都生态廊道南路工程、鄂州市昌林路(吴楚大道-泽翁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所在地区: 湖北-鄂州-鄂城区 发布日期: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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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吴都生态廊道南路工程、鄂州市昌林路(吴楚大道-泽翁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吴都生态廊道南路工程、鄂州市昌林路(吴楚大道-泽翁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略)eead-6a(略)-(略)-a6d2-(略)b(略)b4a(略)b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略)-(略)-(略)-(略)-(略) 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备案机关: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项目规模: 吴都生态廊道南路工程,道路全长(略)米,规划城市支路,分两段:(略) 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zggzy.cn) 交易地点: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略)号市民中心三楼)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会议安排 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略)-(略)-(略) (略):(略) 公告发布结束时间: (略)-(略)-(略) (略):(略)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略)-(略)-(略) (略):(略)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略)-(略)-(略) (略):(略) 备注: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可登陆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在“办事服务”-“服务指南”页面下载《鄂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网上开标操作说明》和《关于远程智能开标大厅上线的通知》,查看网上开标流程。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经办人: 吕主任
办公电话: (略)-(略)
移动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洪敏强、王爽涛、刘毓畅、程毅
办公电话: (略)-(略)
移动电话: (略)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略)
标段名称: 吴都生态廊道南路工程、鄂州市昌林路(吴楚大道-泽翁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略)-(略) (略):(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略).(略) 万元
合同估价说明: /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吴都生态廊道南路工程、鄂州市昌林路(吴楚大道-泽翁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包括上述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工程地址: 鄂州市城际铁路南侧。鄂州市鄂城区西南部,起点与吴楚大道平交,道路依次与寿昌西路平交,下穿城际铁路、武鄂高速,沿线与既有村道相交,终点与泽翁路平交。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拟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施工资质:(略)
其他投标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r\n2、财务状况:(略)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经理:(略)
业绩要求: 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至少承接过一项总投资额(略)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0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略)
收款人: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预审)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办理指南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册;

    (2)施工、监理类项目,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师电子签章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需办理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联合体单位需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5)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标书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的,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解密;如特殊项目要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不需进行解密操作,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

  3. 3、招标资料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登记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款项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在到账成功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缴纳投标保证金”菜单,点击缴纳查询到账记录,将到账记录绑定至相应标段,完成缴纳。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资格预审的项目在预审阶段一般不要求缴纳保证金(特殊要求根据预审文件执行),进入投标阶段后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再行缴纳。

  5. 5、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需更改的,可撤销签名确认后重新上传并重新电子签名确认,重新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同样视为未递交;

    (4)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如需现场递交备份光盘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刻录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预审文件)中相关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视为放弃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6. 6、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

    (1)本平台招标项目一般要求全部采取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需按本提示第5条及招标(预审)文件相关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如因招标项目特殊情况,不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纸质文件投标、开标并评标的,须按招标(预审)文件的规定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网上递交电子文件;

    (2)方案设计、货物采购等类型项目,如招标(预审)文件要求须递交方案展板、模型、样品等投标资料的,或招标项目特殊情况要求需递交纸质文件备份的,应按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所要求的内容递交至指定地点。

  7.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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