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环境影响 (1)生产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外环境。放电使用的放电溶液为硫酸钠溶液,每年定期更换产生量为(略)m3,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理。项目2个碱液喷淋塔的喷淋水每半年更换一次,废水量为(略)m3/a,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理,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略)m3/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略)m3/d,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金山片区全部发展后的污废水总量为(略)m3/d,有能力接纳项目的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2条废电池破碎拆解生产线和2条极片破碎线产生的废气,其中2条废电池破碎拆解生产线前端粗破、低温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为有机废气和氟化物,后端一级破碎、一级滚筒、磁选、二级粉碎、二级滚筒筛、三级研磨、超声波圆振动筛、气流比重分选和三级滚筒筛处理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为粉尘,2条极片破碎线在极片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粉尘。 (1)有组织排放 项目厂房一2条废电池破碎拆解生产线,前端粗破、低温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氟化物经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先经1个碱液喷淋塔处理氟化物后除雾,再经1套“催化燃烧(CO炉)+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最后由1根(略)m高的排气筒(DA(略))排放。后端一级破碎、一级滚筒、磁选、二级粉碎、二级滚筒筛、三级研磨、超声波圆振动筛、气流比重分选和三级滚筒筛处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极片破碎线产生的粉尘经产生点设备自带的集尘、集气管道收集后,共用1套“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最后由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分别处理后,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钴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排放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中的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排放 项目将破碎生产线安装在封闭车间内,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要求,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钴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环境影响 根据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型计算结果,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一级。根据导则推荐的 AERMOD 模式进一步预测,项目正常工况下所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略)%,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处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略)%,叠加现状浓度后各污染物的短期平均浓度、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均符合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大气环境影响结果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电池拆解线、极片拆解线、压滤机和风机等,生产设备噪声级 (略)~(略)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布置、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运营期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处叠加现状噪声后的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放电压滤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和含油抹布、废除尘布袋、生活垃圾以及一般固体废物等。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方式 固废来源 | 固废种类 | 产生量t/a | 储存位置 | 处置措施 | 排放量t/a | 一般固废 | 废铁部件 | (略).2 | 一般固废暂存间 | 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 0 | 废铝部件 | (略).0 | 0 | 废铜部件 | (略).0 | 0 | 废塑料件 | (略).8 | 0 | 废线束 | (略).0 | 0 | 废电池管理系统 | (略).0 | 0 | 危险废物 | 放电池废液 | (略) | 危险废物暂存间(略)m2 | 外委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0 | 废活性炭 | (略).(略) | 0 | 废除尘布袋和滤芯 | 1 | 0 | 废润滑油 | 0.1 | 0 | 废含油抹布和手套 | 0.1 | 0 | 喷淋废渣液 | (略).(略) | 0 | 含电解液废水 | 2 | 0 | 废冷却液 | (略) | 0 | 生活垃圾 | / | 6.6 | / | 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0 |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周边附近敏感点地下水水质良好。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主要是生产区防渗层破碎、物料及固废储存区泄漏库等。项目对以上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严格做好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渗区的防渗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发生下渗现象。正常情况下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质造成明显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即使在非正常情况下,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放电区下游一定范围(该情景预测期内最大超标范围距离泄漏点(略)m,均位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内)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略)-(略))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评价范围内项目北侧最近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为相距约(略)m的龙门县技工学校,不在距离泄漏点(略)m最大超标范围内。 6、环境风险影响 根据项目原辅材料用量及环境敏感性调查,经计算危险物质总量与其临界比值Q=(略).(略)(主要风险物质为电解液、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 根据预测结果,火灾事故下伴生/次生的CO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最大浓度为(略).(略)mg/m3,没有超过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和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氟化氢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最大浓度为(略).(略)mg/m3,超过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和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为:(略)3事故应急池,产生的消防废水可经事故应急池收集,不会进入附近水体或市政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