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审批天等县四维村龙马年产18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加工项目环评情况公示
所在地区: | 广西-崇左-扶绥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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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审批天等县四维村龙马年产(略)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加工项目环评情况公示
序号 |
审批事项名称 |
申请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基本情况 |
办结截止日期 |
环评报告链接 |
1 |
广西天等县四维村龙马年产(略)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加工项目 |
广西鑫兔商贸有限公司 |
广西桂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四维村念屯,为扩建性质。 |
(略)年(略)月(略)日 |
见附件 |
?
注:(略)
1.?公示时间:(略)
2.?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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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ype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盖章):(略)
编制日期:(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二、建设内容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七、结论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边敏感点及外运运输路线
附图3 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4 崇左市水功能二级区划图
附图5 崇左市生态功能区划图
附图6 崇左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附图7 矿山开采现状及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8 露天开采终了境界平面图
附图9 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略) 矿区及评价范围内植被类型图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3 《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四维村龙马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桂盛鑫总评字〔(略)〕(略)号
附件4 采矿权成交确认书
附件5 天等县林业局《关于对征求采矿权出让意见的复函》
附件6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出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附件7现状监测报告
建设项目名称 |
广西天等县四维村龙马年产(略)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加工项目 | ||||||||||||||||||||||||||||||||||||||||||||||||||||||||||||||||||||||||||||||||||||||||||||||||||||||||||||||||||||||||||||||||||||||||||||||||||||||||||||||||||||||||||||||||||||||||||||||||||||||||||||||||||||||||||||
项目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覃华 |
联系方式 |
(略) | ||||||||||||||||||||||||||||||||||||||||||||||||||||||||||||||||||||||||||||||||||||||||||||||||||||||||||||||||||||||||||||||||||||||||||||||||||||||||||||||||||||||||||||||||||||||||||||||||||||||||||||||||||||||||||
建设地点 |
天等县天等镇四维村念屯 | ||||||||||||||||||||||||||||||||||||||||||||||||||||||||||||||||||||||||||||||||||||||||||||||||||||||||||||||||||||||||||||||||||||||||||||||||||||||||||||||||||||||||||||||||||||||||||||||||||||||||||||||||||||||||||||
地理坐标 |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略) |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八、非金属矿采选业(略)—(略)土砂石开采(略)—其他 |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
(略) |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
总投资(万元) |
(略) |
环保投资(万元) |
(略) | ||||||||||||||||||||||||||||||||||||||||||||||||||||||||||||||||||||||||||||||||||||||||||||||||||||||||||||||||||||||||||||||||||||||||||||||||||||||||||||||||||||||||||||||||||||||||||||||||||||||||||||||||||||||||||
环保投资占比(%) |
1.(略) |
施工工期 |
(略)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不需设置专项评价 | ||||||||||||||||||||||||||||||||||||||||||||||||||||||||||||||||||||||||||||||||||||||||||||||||||||||||||||||||||||||||||||||||||||||||||||||||||||||||||||||||||||||||||||||||||||||||||||||||||||||||||||||||||||||||||||
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图2-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略)3/d) 3)供电 矿山用电负荷主要为水泵用电、生活办公用电和机械维修用电等。矿山电源从附近的(略)kV电网引入。配备一台柴油发电机作为停电时生产的备用电源。 4)通讯 矿区为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通信条件好,矿山可根据需要配置手机,保持矿山与外界的通讯联系。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总劳动定员(略)人,均不在矿区住宿,按年工作(略)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度。 (9)土石方平衡 1)表土平衡 ①表土可收集量 在矿区岩溶裂隙中通常有泥质充填,此外在地表较平缓处(约占矿山面积(略)%),灰岩的溶沟、溶洞及自然形成的凹坑处往往也堆积有第四系风化残坡积层,矿区面积0.(略)km2,扣除现有裸露面后矿山后续开采拟剥离表土面积约(略)m2,按表土平均0.4m的厚度计算,则可收集表土量为(略)m3。 ②损失量 收集及运输过程考虑有2%的损失,损失表土量为(略)m3。 ③复垦回填需求量 矿山“边开采、边复垦”,每完成一个开采平台后即对台阶进行植被恢复,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堆矿场、表土场均复垦为旱地、其他草地。复垦为旱地部分回填0.5m厚表土,复垦为其他草地部分回填0.2m厚表土,未来矿山复垦所需表土量为(略).6m3。考虑5%的运输损失,则表土需求总量为(略)m3。 ④道路、工业场地等修补 矿山道路、工业场地等均为泥结石路面,矿山道路总长约(略)m,日常需对边坡进行维护,填补道路边坡、平整工业场地等需要土方量约(略)m3。 多余部分由当地村民综合利用铺路或修建水利,表土全部回填或综合利用,无弃土。 表2-9表土平衡一览表
2)石方平衡 矿区出露的上泥盆统融县组二段(D3r2)灰岩即为本矿区石灰岩矿体,大多可见矿(体)层裸露,矿层围岩主要是与矿体(层)同层位的石灰岩。开采区崩矿后直接运至工业场地破碎筛分,工业场地一破阶段产生少量废渣,废渣量占比5%约9万t/a,废渣除少量用于修建挡土墙、矿山道路、截排水沟的修整和维护外,其余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渣仅在矿区内做临时存放,最长存放期约半个月,无弃渣产生,不设永久废渣场。 | ||||||||||||||||||||||||||||||||||||||||||||||||||||||||||||||||||||||||||||||||||||||||||||||||||||||||||||||||||||||||||||||||||||||||||||||||||||||||||||||||||||||||||||||||||||||||||||||||||||||||||||||||||||||||||||
总平面及现场布置 |
矿山用电从矿区附近的村级电网接入,柴油储罐、水池均设置在矿山入口靠近公路旁;根据矿区地形地貌特征,工业场地设置在矿区不受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的缓坡处,空压机房、变压器房设在工业场地旁;堆矿场靠近矿区出口处,方便运输;办公休息区租赁东南面(略)m处的龙马屯民房。 矿山生产、生活及辅助设施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3。 | ||||||||||||||||||||||||||||||||||||||||||||||||||||||||||||||||||||||||||||||||||||||||||||||||||||||||||||||||||||||||||||||||||||||||||||||||||||||||||||||||||||||||||||||||||||||||||||||||||||||||||||||||||||||||||||
施工方案 |
1、施工期工艺 原采矿权广西天等县天等镇四维村龙马石灰岩矿山已开采多年,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开拓运输系统,矿山已有简易公路至+(略)m标高处,本次施工期尚需修建完成通达采场顶部的开拓道路,开拓形成矿区西部的+(略)m达产工作平台和+(略)m装运平台。此外,矿山还需安装工业场地生产设备,修建表土场、截排水沟、高位水池、变压器等生产配套设施。基建时间为1.5年,施工人数约(略)人,均不在矿区住宿。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将产生水土流失、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影响环境因素。施工期的工艺流程见图2-2所示。 图2-3营运期矿山开采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式中:(略)p—距离声源r处的声级; Lp0—声源的声级; r—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 r0—测定噪声源处的距离。 各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合成声级采用以下计算公式: 式中:(略) U —地面平均风速,天等县多年平均风速取1.6m/s; AP —起尘面积,表土场起尘面积(略)m2、废渣场起尘面积(略)m2、堆矿场起尘面积(略)m2。 为减轻堆场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考虑到堆场粉尘粒径较大,易于沉降,影响范围集中在堆场附近,堆矿场产尘区主要为细砂堆存区域,片石及碎石因其粒径较大扬尘产生量较小。矿区及堆场均设有雾炮机长期洒水降尘,废渣场及堆矿场的矿石要及时转运,通过采取洒水抑尘后可降低(略)%的起尘,每年起尘日数(非雨天)按(略)天计。经计算可知,表土场、废渣场、堆矿场起尘量分别为0.(略)t/a(0.(略)kg/h)、0.(略)t/a(0.(略)kg/h)、0.(略)t/a(0.(略)kg/h),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后,无组织扬尘排放量分别为0.(略)t/a(0.(略)kg/h)、0.(略)t/a(0.(略)kg/h)、0.(略)t/a(0.(略)kg/h)。 D、机械及机动车尾气 挖掘作业机械燃油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类比同类项目,项目耗柴油量约为(略)t/a,一般柴油的密度为0.(略)g/mL,则年用柴油(略)L。根据《环境环保计算手册》(奚元福主编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略)年)中第二章环境统计计算,柴油机械污染物排放量系数为CO为7.(略)g/L柴油、NOx为(略).6g/L柴油、SO2为4.(略)g/L柴油,燃油尾气污染物负荷预测见表4-4。 表4-4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污染排放一览表
(2)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对敏感点环境影响分析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不开展专项评价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以定性分析为主,因此本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略))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型AERSCREEN估算矿区粉尘对敏感点的影响程度。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围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面(略)m的念屯(位于矿区侧风向)、东南面(略)m的龙马屯(位于矿区上风向)。根据大气估算结果,项目排放的粉尘在周围敏感点处的贡献值和占标率详见表4-5。 表4-5项目排放的粉尘在周围敏感点处的预测值情况表
由上表可知,项目各个排放源排放的粉尘在念屯、龙马屯的贡献值占标率较小,可确保敏感点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要求。各敏感点与矿区之间均有山体阻隔,且矿区周边地势开阔,植被覆盖率高,有利于粉尘的扩散及吸附,矿区严格按照《砂石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略)/T (略)-(略))的要求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工业场地设备封闭并配套布袋除尘器、及时恢复裸露面等粉尘控制措施后,粉尘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②车辆运输扬尘影响分析 车辆运输过程会产生扬尘,主要来源于路面积尘、车辆物料泄漏、车身污泥散落和车辆轮胎带来的尘土等。扬尘主要影响区域为运输路线两侧区域,道路运输扬尘属于开放不连续性产尘,产尘点多而不固定、涉及面大,属于具有阵发产尘性质的尘源,通常只有在汽车行驶时才产生浓度较大的粉尘。路面粉尘的含水量对道路扬尘浓度的影响很大,当含湿量不大时,扬尘浓度随含湿量递减而增大的速度较快;当含湿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扬尘浓度随含湿量递增而减小的速度减慢。 项目矿石内运运输道路为开采平台至工业场之间,平均运距约(略)m,根据现场调查可知,内运运输道路两侧(略)m范围内不存在敏感点,运输扬尘主要影响两侧植被。矿石外运道路途经东南面龙马屯,矿山出口道路旁设车轮过水洗平台,避免车轮上的泥土携带上路,运输过程车辆密闭加盖篷布,且外运道路为水泥硬化路面,矿石外运都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③爆破废气影响分析 爆破为瞬时作业,整个工作面持续爆破时间不会超过1min,项目每5天爆破一次,爆破产生的废气主要有CO、NO2及粉尘。爆破采用塑料水袋或炮泥填充炮孔,爆破前、爆破后由建设单位对爆破现场采取及时洒水等降尘措施。爆破时按操作规程,为尽量减少爆破时对人员的影响,所有在场工作人员及项目周边旱地耕作的村民需撤退至爆破警戒线((略)m)以外,以减少CO、粉尘和NOx对施工人员的影响。爆破前需张贴公告,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另外,由于爆破后有害气体短时间内在爆破区有一定的积聚,但露天爆破时大气扩散能力很强,有毒气体难以长期积聚,一般不会超过(略)min,故爆破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安部印发的《乡镇露天矿场安全生产规定》的通知要求,在爆破结束十五分钟后才能进入工作面检查,操作人员也可通过佩戴活性炭口罩阻挡少量有害气体,另外,尽量选择在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段进行爆破作业,有助于废气尽快扩散,可避免爆破废气对操作人员的影响。 从总体上来说,爆破引起的空气污染范围小,且延续时间较短,周边敏感点均在(略)m以外,与开采区之间有山体阻隔,在采取合理布置炮孔、水封爆破、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和环境影响不大。 ④机械设备燃油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挖掘机、装载机、运输汽车、发电机等作业机械燃油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建设单位应使用尾气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严禁使用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项目为露天开采,扩散条件较好,同时加强管理,及时对机械设备及车辆进行维护,机械设备燃油废气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①有组织排放量核算 表4-6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②无组织排放量核算 表4-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③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 表4-8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开采区凿岩降尘用水、装卸抑尘用水、运输道路抑尘用水、破碎抑尘用水及堆场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耗损,不会形成地表径流。车轮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需定期补充新鲜水即可。 ①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略)人,均不在矿区住宿,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略)m3/d((略)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生活污水产生浓度、产生量见表4-9。 表4-9营运期生活污水及其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生活污水中含有的COD、BOD5、氨氮被植被吸收,不会残留在地表而进入附近的自然水体,生活污水对周边水体影响不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略)/T(略)-(略)),桂中区林木浇灌方式的用水定额为(略)m3/亩?a,仅需不到1亩便可将项目生活污水消纳完毕,加上生活污水成分相对简单且水量不大,矿区附近有大量的林地。因此生活污水用于附近林地的施肥,不仅有利于植被的生长,增加土壤肥力,且对土壤无不良影响,有利于土壤环境的改善,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②露天采区初期雨水 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及矿区水文地质调查结果,矿区地下水的来源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垂直渗入补给,开采范围远在矿区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上,因此无矿坑涌水产生。矿山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露天开采,矿体呈山坡状,矿体开采标高高于附近地面标高,无凹陷开采,无需抽排水,采场排水可自然排泄。 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采用崇左市暴雨强度公式: 式中:(略)pi(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 ΔLi—i倍频带A计权网络修正值,dB(见附录B)。 III、在不能取得声源倍频带声功率级或倍频带声压级,只能获得A声功率级或某点的A声级时,可按公式(4)和(5)作近似计算: LA(r)=LAw-Dc-A(4) 或LA(r)=LA(r0)-A(5) A可选择对A声级影响最大的倍频带计算,一般可选中心频率为(略)Hz的倍频带作估算。 B、靠近声源处的预测点噪声预测模式 如预测点在靠近声源处,但不能满足点声源条件时,需按线声源或面声源模式计算。 C、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行将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图4-1营运期固定声源噪声等值线图 (3)产品运输影响分析 采区矿石通过公路运输,车速约为(略)km/h,产生的噪声源强约为(略)~(略)dB(A)。由于项目车速较慢,产生的噪声源强不大,因此,本次噪声预测只考虑噪声距离衰减,利用交通线声源计算模式和代入有关噪声源强,可预测出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影响结果如表4-(略)。 表4-(略)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单位:(略)
由表4-(略)可知,项目昼间运输噪声在约(略)m外即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昼间≤(略)dB(A)),夜间不运输。因此项目运输车辆主要在昼间对道路两侧(略)m范围内的居民点影响较大,产品内运运输道路两侧无敏感点分布,外运运输途经龙马屯,将会对龙马屯居民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应合理安排运输时段,途经敏感点时减速慢行,最大程度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 (4)爆破影响分析 ①爆破噪声影响分析 采剥过程中的爆破工序往往伴随着巨大的能量释放,这些能量对岩石作用外,还可产生多种危害,如冲击波、振动、飞石以及扬尘等。它对附近的人、畜、建筑物、生态环境可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必须给以足够的重视。矿山爆破噪声源强瞬间可达(略)~(略)dB(A),对周围村庄居民产生一定影响。爆破时在(略)m范围内噪声超过2类标准限值;(略)m范围外噪声符合2类标准限值,矿体与周边敏感点均超过(略)m,且与矿体之间有山体阻隔,爆破噪声对周边敏感点产生影响较小。为保障散户突发噪声值不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中夜间突发噪声超过环境噪声幅度不得大于(略)dB(A)的要求,因此,项目夜间不得进行爆破作业,昼间爆破应避开午间(略):(略) ②爆破振动影响分析 爆破工序的另一个危害是振动。当进行深孔爆破时,能量主要消耗在岩石内,因此可导致地面的振动。这种地面振动自爆破中心向四周传播,当强度足够大时会破坏地面建筑,因此必须给以足够的重视。现将爆破振动的预测方法和所造成的各种影响以及防治对策作以下分析。 我国推荐爆破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程度按下式(王伟德,地铁爆破施工对建筑物振动影响预测[j].铁道劳动安全卫士与环保,(略),(略)(3);(略)-(略))计算: R= 矿山今后的开采对矿区周边土地资源的损毁面积进一步加大,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矿山公路的开拓、露天采场、加工场及堆矿场、排土场的挖损及压占损毁。 矿区占地将造成植被破坏、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生态系统受到一定影响。同时,项目建设压占土地,使这些土地失去原有的生物生产功能和生态服务功能,会对局部的土地利用产生一定的影响。从整个矿区范围分析,项目开采建设用地主要为裸地、采矿用地及旱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项目服务期满后会对矿区进行复垦治理,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闭矿后复垦为旱地及其他草地,尽可能地优化矿区土地利用结构,把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因此,项目建设对评价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影响不大。 (2)对植物的影响 项目开采区、矿山公路、工业场地等的设施占地,将使得占地上的植被等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矿区占地内植被主要为低矮灌木、杂树和杂草等,乔木零星分布。矿区范围内无古树名木、无国家或自治区级保护植物,开采区严格按照设计的边界范围不得越界开采,营运期内仅造成矿区范围内生物量的损失,对周边生态系统影响不大。 项目采用露天开采,地面各种施工占地及施工机械、人员活动等产生的粉尘对周边植被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粉尘降落在植物叶面上,吸收水分形成深灰色吸收一层薄壳,堵塞气孔,影响植物呼吸作用和水分蒸发,降低叶面的光合作用,减弱植物机体代谢能力。项目运营采用湿式作业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大大降低了粉尘量,且矿区范围内的植被主要是低矮灌木、杂树和杂草等,植物群落组成简单,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植被生长发育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植被生长减退。 本项目开采过程和矿山闭矿期将进行土地复垦,进行植被恢复等工作,可使被破坏的植被得以恢复补偿,防治水土流失,复垦后不会产生明显的环境危害。 (3)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工程运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来自生境丧失、噪声方面。 ①生境丧失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项目建成并进入运营期后,由于矿山的开挖和道路及工业场地的建设,占用一定的地表面积,造成该区域内的野生动物的部分生境遭受破坏。但项目用地不属于永久占地,加上矿区内由于人类活动较频繁,因此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种类及数量都不多,主要是中低山陡坡地区的一些小型兽类、爬行类、昆虫和常见鸟类。野生动物丰富度较小,矿山运营期期间在生境占用方面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②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项目运营时产生噪声的污染源主要为凿岩开采、破碎场破碎过程及车辆运输噪声等。产生的噪声使附近的一部分动物因不能忍受噪声干扰而向远离作业区迁移,从而使作业区周围的野生动物数量减少;而附近的一部分动物因逐渐适应改变的环境选择留在作业区附近。总体而言,运行期噪声对野生动物的种群密度产生一定的影响。 项目为露天开采,对评价区域地表植被扰动较大,因此,采矿作业会导致区域内野生动物的远距离迁徙或丧失,但不会影响区域野生动物区系组成,且这种影响是暂时的,综合考虑工程建设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程度,以及动物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避让能力,本工程运营期间,区域内的野生动物种群结构及资源会逐渐恢复,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对自然景观影响分析 矿山开采将改变矿区原有地形地貌,原有景观格局不复存在,矿区景观总体异质性增加。矿山开采使原有地形、地貌及植被遭到破坏,工程占地等使原有自然景观发生变化,改变矿区局部区域生态景观完整性和优美度,将损害其生态景观价值,破坏其景观的自然属性,使原为自然地貌的自然景观被破坏,与周边景观形成不协调性。使矿区局部区域生态景观的斑块化和破碎化,自然景观的优美降低。同时拟建项目为露天开采,对地表进行开挖,矿山在一定时期内会形成一定面积的矿坑,影响视觉美观。 项目矿区采矿活动应严格限制在矿区范围和运输道路内,不越界开采,尽量减小影响范围,矿区和运输道路植被破坏后及时开展绿化,植树种草。根据现有植被覆盖情况,区域的植被数量不大,项目采矿活动不会对区域植被群落造成毁灭性影响,影响在可接受范围。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景观敏感度不高。 在服务期满后,对整个矿区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植被恢复、截排水等水土流失防治和植被恢复措施,对开采形成的裸露坡面、开采区等设施进行植被恢复,并拆除遗留的临时建筑物,将使矿区与周边自然景观逐渐协调一致。由于矿区不是生态敏感区,闭矿后通过对地表破坏迹地进行整治、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矿区的生态景观将逐步得到恢复和改善。 (5)水土流失造成的生态影响分析 项目采用露天开采。矿石开采、表土堆存等活动大面积的占有土地,并大面积破坏植被,剥离表土,使土壤失去原有涵水力,使得在原有侵蚀力不变的情况下,侵蚀模数加大,加剧水土流失强度,使得土地变贫瘠。矿山排土场由于废石、表土堆放,将占压植被,在降水和风力作用下,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项目区及周边地区土壤侵蚀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侵蚀形态为面蚀,其次是沟蚀,若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将对工程及周边的水土资源及自然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甚至危及项目的安全运行,其危害主要表现如下:(略) 综上所述,项目对区域动植物多样性、植被连续性、动植物之间的协调性的影响均较小,矿山开采不会影响矿山区域的生态系统完整性,对矿区内动植物资源、植被类型等造成的破坏均为可接受的。 6、环境风险分析 (1)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略)-(略))附录b以及《危险货物品名表》(gb-(略)-(略))进行对照,矿区设3个柴油储罐,容积(略)m3,储量(略)t,项目涉及的柴油风险物质临界量为(略) t,根据附录c中(c.1)式,计算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1,则风险潜势为i,可开展简单分析。 (2)风险识别 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柴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略)-(略))附录b的《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危险化学品名录》,项目生产涉及的所有物质中,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柴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柴油采用卧式储罐储存,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型主要为柴油储罐泄漏,以及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柴油发生泄漏的原因是储存过程中储存设备缺陷或员工操作不当造成泄漏,如果暂存点防渗设施破损,可能污染土壤和浅层地下水;如遇点火源(火焰、火星、灼热、电气火花、雷电、静电等),引发火灾爆炸;若遇高热,柴油储罐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还可能产生次生废气及事故废水。 表4-(略)生产设施风险识别一览表
(3)环境风险分析 柴油发生泄漏或渗漏时对地下水的污染较为严重,地下水一旦遭到成品油的污染,将使地下水产生严重异味,并具有较强的致畸致癌性,污染区域内地下水水质。同时由于这种渗漏必然穿过较厚的土壤层,使土壤层中吸附了大量的燃料油,土壤层吸附的燃料油不仅会造成植物生物的死亡,而且土壤层吸附的燃料油还会随着地表水的下渗对土壤层的冲刷作用补充到地下水,这样即便污染源得到及时控制,地下水要完全恢复也需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 项目储存的柴油量不大,柴油溢油不会出现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影响的情况,出现突发性环境风险的可能性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在发生溢油事故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局部土壤环境会受到污染,进一步可能污染地表水、地下水,柴油采用卧式储罐储存,设顶棚遮挡,地面为混凝土地面,即使发生泄漏短时间内不会通过土壤渗入地下,地面泄漏的柴油可以快速收集,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很小。 柴油溢油后,遇明火可能引发火灾,进而引起爆炸。爆炸事故伴随着冲击破、热辐射、储罐碎片等,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故项目发生溢油后,及时采取如:(略) 7、矿山闭矿后环境影响分析 矿区闭矿期与开采期相比对自然环境诸要素的影响将趋于减缓,主要体现在: (1)矿区地表变化的环境问题将随着开采活动的减少而停止或逐渐趋于稳定。 (2)随着资源的枯竭,与矿区等有关开采的各产污设备也将完成其服务功能,因此这些产污环节也将减弱或消失,如废水的排放、设备噪声、环境空气污染等,区域环境质量将随之好转。 (3)本项目在闭矿后将对工业场地、开采区等全部进行复垦或绿化,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逐步消失,矿区开采区表面造地、复垦绿化的完成,可使生态环境逐渐得到恢复。 本项目在开采区服务期满后将对矿区占地和开采区等全部进行复垦或绿化,所贮存的固体废物的性质趋于稳定,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逐步消失,矿区开采区表面造地、复垦绿化的完成,使得生态环境得到恢复。矿山开采破坏了开采境界内的地形、地貌。项目服务期满后通过对矿区进行复垦治理,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可把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 ||||||||||||||||||||||||||||||||||||||||||||||||||||||||||||||||||||||||||||||||||||||||||||||||||||||||||||||||||||||||||||||||||||||||||||||||||||||||||||||||||||||||||||||||||||||||||||||||||||||||||||||||||||||||||||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
(1)矿区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矿区矿权矿界清楚,不存在矿权重叠或矿界纠纷现象;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属于地质灾害危险区;项目矿区不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占地不涉及生态公益林地,项目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略)〕(略)号)。 项目矿区工程地质简单,在执行要求的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后,水土流失和地貌景观破坏等地质环境问题可得到有效的防治。矿山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基本可满足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相关功能区划要求,矿区周边环境敏感度一般。综上,项目选址合理。 (2)排土场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对贮存场规定要求,本评价对排土场选址进行合理性分析,分析结果详见表4-(略)。 表4-(略)排土场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
综上,所设排土场选址条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相关要求,选址合理。 |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使用达到相关移动源环保要求的内燃机施工机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油,并通过加强保养和维护,确保内燃机燃油尾气达标排放。 (2)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洒水频率以控制场区和道路无扬尘为原则,具体根据天气情况和车流量确定,一般情况下为每2~3个小时一次,天气干燥的季节,缩短至每小时一次。据有关实验表明,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4~5次,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范围可缩小至(略)~(略)m。 (3)运土及运粉状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车辆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尽量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经过居住区时要减速慢行;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 (4)矿区出口设洗车平台,减少车辆带泥上路。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期,基础开挖、场地平整应避开雨季,减少雨水对地表的冲刷,修建沉砂池,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施肥。 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期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防治措施可行。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 (2)对固定的施工机械采取减振、隔声板进行降噪,对于移动施工机械,则考虑安装消声器或移动声屏障等措施。 (3)设备尽量不集中时间段施工,并将其尽可能移至距离敏感点较远处。 (4)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部门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时段,禁止在午间、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5)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在途经龙马屯较近的路段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禁止在夜间运输建材或建筑垃圾。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可全部用于道路的铺设和基础建设平整,全部综合利用,无剩余,不外排。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袋装后收集放置于垃圾桶中,日产日清,运至周边村屯垃圾集中处理点集中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确定施工区域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区域范围,保护施工间接影响区域内的植被不被破坏。 (2)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分片开挖、铺设、及时回填,减少施工对土地扰动,减少弃土的临时堆放,对表土及废渣堆放区应设置围挡和排水沟。 (3)矿区内矿山道路在施工时分段施工,及时对坡面进行防护。同时做好路基和路面的排水,设置临时排水沟。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施工道路土质边坡撒播草籽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其进行植被恢复,根据当地气候及土壤特点选择灌木和草种。 (4)施工期间,将剥离的表土妥善堆放在表土堆场内,闭矿后,表土用于矿区覆土或恢复植被。 (5)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林木和破坏植被。 随着施工结束后,受扰动的地表被压实并完善截排水措施,施工期造成的影响逐渐减弱。待矿山服务期满后进行植被复垦等措施后,可逐渐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措施可行。 |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露天开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钻孔凿岩作业前,首先对矿体进行充分湿润,以起到湿润岩体、人为的提高矿岩湿度的作用,减少起尘量。项目潜孔钻机自带除尘装置,钻孔采取湿式作业,湿式除尘的工艺过程是将除尘水通过钻杆内专门管路把水压入孔底,水与压风混合后雾化成微小水颗粒,通过钻杆内压风管道把风水混合物压送到孔内进行除尘。根据同类矿区实际应用情况,采用湿式凿岩法、潜孔钻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大大降低了矿区钻孔粉尘的排放。 ②在开采平台安装雾炮机洒水降尘,在铲装前及时对矿岩堆进行矿岩表面洒水抑尘,增加矿岩湿度,同时控制好矿岩洒水的湿度。 ③运输车辆所装石料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应用防尘网布遮盖严实,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 ④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以避免挖掘面大面积裸露。 (2)工业场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给料过程在进料口处增加喷水设施,增加矿石的含水率。 ②采取湿法破碎,破碎机、筛分机设置铁皮密闭罩,湿法破碎后粉尘经风机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略)米高排气筒外排。布袋除尘器是一种干式滤尘装置。它适用于捕集细小、干燥、非纤维性粉尘。根据《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王纯张殿印主编王海涛张学义副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略).(略)),布袋除尘器对粉尘除尘效率总体上可达到(略)%以上。本项目采用该除尘工艺后,粉尘可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排放要求。 ③对输送皮带采用防尘布覆盖及输送带落料口增设洒水喷头。 ④堆场物料及时转运,设置自动洒水装置,在干燥天气开启自动洒水装置,保持堆矿的矿体湿润,降低风力扬尘。 (3)道路运输扬尘防治措施 ①道路洒水保洁。矿山配备洒水车,定期对矿区内主要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和保洁,干燥大风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减少运输道路扬尘。 ②车辆管理。企业必须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超速和洒漏。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处理,如用篷布遮盖,以降低扬尘逸散及石料洒落,保持路面清洁。 ③减少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矿山东北面出口设置车辆冲洗点,配套修建有排水沟和沉淀池。对进出车辆表面进行冲洗,不得遗漏槽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易携带泥沙部位,确保车辆出场不带泥土上路。 ④矿石外运通过有村屯的路段,车辆行驶过程中控制行驶车速,减少运输扬尘;加强驾驶员的管理,提倡文明驾驶。 (4)机械及机动车尾气控制措施 项目使用达到环保要求的内燃机施工机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油,并通过加强保养和维护,确保内燃机燃油尾气达标排放。核查运输车辆是否已经过汽车尾气年检,不得委派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运输,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油。 综上所述,项目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投资不大、实施简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根据其它露天采场的经验表明可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质量达标的要求,具有经济技术可行性。因此,项目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经济可行。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确保开采区地表径流、淋溶水及车辆清洗废水不外排,拟经场地设置的排水沟分别引入矿区内设置的各沉淀池内进行沉淀处理,待天晴时用水泵泵回场地用于洒水降尘。 (1)矿区地表径流 矿体开采标高高于附近地面标高,采场排水可自然排泄。在矿区运输道路内侧设置截排水沟,各个采场开采台阶设置2%的反坡,采区内的汇水由边坡台阶分散排出,大气降水径流可沿台阶坡脚流向两侧后外排至运输道路内侧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雨水收集池,即可收矿区径流雨水。 矿区首采平台位于中西部的+(略).3m山头,自西北向东南开采,雨水汇流方向为北西向南东汇流,雨水沿边坡台阶分散排出至运输道路内侧。根据矿区地形,在矿区东南面+(略)m标高处设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略)m3(编号1#),将采场边坡汇水排入道路排水沟中,经道路排水沟(梯形断面,底宽0.5m,深0.8m)最终排至下游沉淀池,将境界内大气降水拦截,自流排出境界外,防止雨水冲刷场地。沉淀池采用碎石铺设基础,底部采用(略)cm混凝土层,四壁均采用砖砌、砂浆抹面。露天采区初期雨水量为(略)m3/次,沉淀池容积能满足采区产生的初期雨水水量收集及处理要求。沉淀池按水力停留时间4 h设计,悬浮物能得到有效沉降,沉淀后的水泵抽至矿区各区域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2)堆矿场淋溶水 矿区设两处堆矿场,根据矿区地形,在堆矿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堆矿场1#东北面设置挡石坝,堆矿场1#西南面标高+(略)m处设沉淀池(编号2#),堆矿场2#东北面标高+(略)m处设沉淀池(编号3#),沉淀池容积分别为(略)m3、(略)m3,沉淀池容积均能满足收集及处理要求。沉淀池为砖混结构,底部及四周水泥抹面,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在晴天可回用于矿区内除尘。该法不需添加任何药剂,仅需将淤泥清出后用于绿化复垦。 项目初期雨水、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出水悬浮物浓度大大降低,采用移动潜水泵机械抽水方式抽排至矿区高位水池用于生产用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矿山生产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沉淀后雨水用于矿区洒水降尘处置措施可行。后期雨水经排水沟排入周边沟渠。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周边的林地完全可消纳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量。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设备噪声防治措施 ①采购性能好、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和流动运输设备,以最大限度降低噪声。 ②空压机、水泵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降低项目噪声对外部声环境的影响。 ③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破碎机、筛分机建设密闭铁皮罩,并设隔振减振措施。矿山开矿设备主要是挖掘机、装载机、凿岩机,这些设备噪声为移动源,较难控制,通过选取优良的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科学安排作业位置等方法降低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④对各类设备需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注油润滑,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爆破噪声及振动防治措施 ①严格限制最大一段的装药量,总药量相同时,分段越多,则爆破振动强度越小。 ②合理选取微差间隔时间和爆破参数,减少爆破夹制作用。 ③选用低爆速的炸药和不耦合装药。 (3)运输车辆噪声 ①加强对运输车辆保养,确保运输车辆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部件紧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②加强管理,避免超载运输,控制行车速度,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运输路径。 ③经过龙马屯等临近道路的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可在经过敏感点路段设置减速带。 以上措施均属于常用的隔声、减震降噪措施,措施成熟可行。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露天采场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排土场,便于植被恢复需要;废渣临时堆存于废渣场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收集堆放于排土场用于复垦时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在矿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池,集中收集后运至周边村屯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略)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略)-(略)-(略),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表土和废石、污泥均得以实现资源化利用,满足《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略)-(略))中对于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要求。 (2)表土场管理要求 在矿区中北部以及东南部现有采空区设两处表土场,占地面积分别约(略)m2、(略)m2,平均堆高3m,总容量(略)m3。采用边开采边复垦的开采方式,矿山每完成一个台阶开采,形成边坡以后,随即对边坡进行覆土绿化,开采+(略)m以上时表土优先暂存于中北部排土场,开采至+(略)m以下时表土暂存至东南部排土场,表土不做长期堆存,排土场容量可以满足堆放需求。 ①表土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进行设计、堆放。禁止随意在斜坡上堆弃土石。 ②堆放土石方必须采用“自下而上分层堆排”,并建设完善的边坡稳定、截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以防止堆放土石方滑坡、塌方的发生,以免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在排土场局部修建挡土坝,坝体要留设排泄管。 ③排弃表土时,从表土场山体侧向挡土墙方向排放,由下而上逐层排放、压实,压实度不小于(略)%,坡面比为1∶2。排放表土不得超过排土场设计堆放高度,防止产生土方滑坡、塌方。 (3)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储存及处置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有关规定,暂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危险废物暂存间设于维修间旁,占地面积约(略)m2,最大储存量1t,可满足各类危险废物暂存需求。暂存间应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危废贮存点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采用挡板隔离,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 ②贮存的危险废物不直接接触地面,采用金属桶收集,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③废机油先装进专用桶,危险固废容器必须完好无损,堆放在暂存室内。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危险固废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准。 ④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⑤危废暂存间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危险固废收运台账,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植物的保护措施 ①保护好非规划用地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建设中,除规划占地外,不得占用其他土地。 ②采矿生产期间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确保防沙固土等生态服务功能不因工程建设而削弱。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对矿区进行植树绿化,尽可能进行植被恢复。 ③项目闭矿后,应及时种植树木,恢复植被。 ④采矿工程不可避免地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尽量避免对林木植被的破坏,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尽量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对野生动物资源潜在的最大威胁主要来自人为因素造成的间接影响,为此,项目采取如下措施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 ①保护野生动物,主要通过保护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来实现。因此加强封山育林,提高植被覆盖率和森林覆盖率。 ②加强对矿区及周边区域野生动物的监控,如发现有需要特别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踪,须及时向上级林业部门报告。 ③应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设法提高矿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项目在采矿、土石方开挖、弃土弃渣的堆放等活动都将形成新的开挖面和堆积体,扰动了原有地貌,改变土体结构,破坏了原有植被,使侵蚀度增加,区域水土流失加重。该地区暴雨后易形成径流。若营运期形成的裸露地及闲置地不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只要暴雨一冲刷,径流挟带泥沙冲向附近农、林田,将造成土地被破坏和农、林田被污染的危害。 为减轻项目营运期造成的水土流失,项目拟在排土场、矿山公路内侧设排水沟,并修建拦土坝对排土场进行围挡,按时维护,避免雨水冲刷引发水土流失。矿山服务期满后,须对材料房、开采场地及辅助设施等进行拆除,并全面进行覆土绿化工作,将采矿平台、排土场复垦为旱地及其他草地,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水土流失,有利于区域生态植被的恢复。 6、闭矿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在开采结束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根据土地复垦“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原则,同时根据本矿区开采方案、开采方式和矿区地形地貌特征,针对不同土地复垦单元采取不同的复垦措施或复垦工程设计,各土地复垦单元复垦工程设计具体如下: (1)砌体拆除 闭坑后对堆矿场、工业广场地内的配电房、空压机房及底板混凝土等构筑物进行拆除。拆除的砖砌体可用其砌筑挡墙、修补矿山道路。场地内其他挡拦建(构)物保留,起到对原回填层的支护与挡拦。 (2)表土回填 露天采场、表土场、矿山道路、工业场地拟复垦为旱地、其他草地,堆矿场复垦为旱地,总复垦面积为(略).(略)hm2,复垦率为(略).(略)%。对拟复垦为旱地的区域进行表土回填,回填土方厚度0.5m;复垦为其他草地的区域回填土方厚度0.2m。 (3)植被工程 复垦为旱地的土地优先种植当地农作物;复垦为其他草地的区域在回填表土后进行撒播草籽。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风险防范措施 ①企业应对矿山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减少机油、柴油泄漏风险。同时应备有吸附棉等应急材料,如若发生泄漏,应第一时间停止作业,并对泄漏的机油或柴油进行吸附收集,对用于吸附泄漏机油或柴油的吸附棉等材料进行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采用玻璃钢防腐防渗技术,对储油罐内外表面、防油堤的内表面、油罐区地面、输油管线外表面做防渗防腐处理。 ③在储油罐周围修建防油堤,对可能产生的泄漏柴油进行收集,防止成品油意外事故泄漏时造成大面积的环境污染。 ④配备柴油灭火设施及配套消防设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随取随用。 (2)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为加强对重大事故的处理能力所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对策。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即可以在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表5-1应急预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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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职责 ①企业设置兼职环境管理人员1人,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得到有效预防及控制。 ②实行环境管理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明确各项污染物达标情况。 ③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账,定期检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2)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略)-(略)),本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见表5-2。 表5-2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2、竣工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略)年修订,(略)年9月1日起实施)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略)号),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表5-3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3、排污许可管理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略)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略)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略)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略)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应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合法排污。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略)年版)》,本项目为“7非金属矿采选业土砂石开采(略)其他”,实行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广西鑫兔商贸有限公司应当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 |||||||||||||||||||||||||||||||||||||||||||||||||||||||||||||||||||||||
环保投资 |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环保投资约(略)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略)%,环保投资明细见表5-4。 表5-4主要环保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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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陆生生态 |
加强施工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及时对裸露地表进行整治绿化;将剥离的表土堆放在表土场;及时恢复植被等。 |
减小施工期对 陆生生态的影 响 |
修建截排水沟拦挡墙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措施;生态恢复措施。 |
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 |
水生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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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矿区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等 |
不外排 |
地面径流雨水和淋溶水通过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
不外排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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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声环境 |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等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 (略)) |
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略)-(略))2类标准限值 |
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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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大气环境 |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堆场覆盖;运输车辆封闭围挡、冲洗轮胎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
采用湿式凿岩法;雾炮机及洒水车洒水降尘;破碎工序密闭+布袋除尘器;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清洗车轮;采用符合标准的设备,定期保养维护。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
固体废物 |
废土石用于矿山道路路基建设及场地平整(如水池、公路、排水沟、挡土墙、配电房等),不外排;建筑垃圾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表土渣堆放在排土场,用于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的污泥定期打捞后堆放在排土场,用于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
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电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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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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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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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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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监测:(略) 噪声监测:(略)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略)-(略)) 二级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略)-(略))2类标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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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三同时”竣工验收措施。 (2)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
/ |
七、结论
广西天等县四维村龙马年产(略)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规划要求,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符合崇左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矿区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以及《砂石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略)/t (略)-(略))相关要求开展,在落实好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环境可接受程度,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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